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拟对本院现已在使用的一次性橡胶检查手套等医用耗材进行供应商征集,诚挚邀请各供应商参与,参与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一次性橡胶检查手套等医用耗材配送清单
详见附件一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供应商所报单价不能超过各配送产品单价限价,超过各配送医用耗材单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报价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配送产品如果属于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中“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称招采管理系统)中挂网的耗材,价格控制按不高于招采管理系统最低价,同时供应商应确保所报价产品符合挂网规定且拥有相应销售资格(提供产品销售授权书复印件)。
三、商务要求(提供承诺函):
3.1结算:中选供应商每月按采购人实际需求量进行配送,并据实结算。货款支付前,应向采购人提交对已交货产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否则,采购人可顺延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人应继续履行合同。
3.2中选供应商配送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其服务及售后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配送期间采购人因内部管控等原因停止使用医用耗材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其配送服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3配送产品有效期:供应商应保证在向采购人交付耗材时有效期不短于其总有效期的一半,并对临近效期产品进行调换。
3.4配送服务期间配送产品如果纳入招采管理系统采购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满足挂网规定要求,配送价格以挂网当月最低价、本次配送报价两者最低价为准。
四、其他:
4.1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及附件中的相关描述、要求、说明等内容有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包括质疑具体内容)并实名签字盖章后在报名截止时间2小时之前向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提出,逾期未书面提出质疑的,则视为已充分理解并认同本《公告》及附件相关描述、要求、说明等内容并遵守我院相关程序、尊重院内采购结果。
4.2此次院内采购若有补遗或更正将在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关注。
4.3医院评审:最低价评审法。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它
5.1报名方式和地点:可邮寄报名(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有效;邮寄费自理),供应商请按照《报名须知》要求准备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保健楼十一楼1109室);
5.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7:00分;
5.3联系人:张老师;
5.4联系电话:0833-6268080;
5.5监督电话:0833-6268078;
附件一:配送清单
附件二:供应商报名须知
附件三: 报价单
附件四: 承诺函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