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集妇、产、儿、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急诊急救、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中心。是国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国招聘护理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岁—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拟招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要求 |
护理 助产 |
12名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 助产 |
1、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助产人员具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2、2016年及以后毕业者须同时具备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明。 |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严格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持以下材料到医院人事科递交:
1、《乐山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请按照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明材料(2016年毕业生)及其他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2日,8:30-17:30(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学道街96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电话:0833— 2125127
(四)报名确认:从即日起到2018年10月22日17:00,为报名及资料审核期,符合报名条件者进入招录程序。不符合者取消报名资格,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将于10月24日17:00前把审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考务工作
本次录取采取笔试、操作和综合面试等综合考核,通过理论考核者,方进入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面试
(一)理论考试 考试范围:护理学及相关学科“三基”部分。
参考书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新聘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试题集》、护理学基础(本科、专科教材)
(二)操作考核 每人考两项,其中必考一项加随机抽考一项。
必考项目:成人徒手心肺复苏术(CPR)
抽考项目:密闭式静脉输液技术、生命体征监测技术、青霉素过敏试验技术,随机抽考一项。
现场抽签确定抽考项目及考核顺序。
考务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乐山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五、体检:考核合格者需到医院体检科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录取:通过综合考核并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待公示后无异议者,持相关材料到医院人事科审查后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乐山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