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自主招聘护理人员的公告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学道街96号,是国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是乐山市卫健委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妇、产、儿、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急诊急救、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中心。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国招聘护理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岁—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
拟招 名额 |
学历 |
专业 |
具体要求 |
护理、 助产 |
30名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 |
护理、 助产 |
1、2015年及以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助产士须同时具备助产技术合格证;(2)近两年一直从事临床护理或助产工作。 满足以上条件的同时具有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者优先录取。 2、2016年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助产士须同时具备助产技术合格证;(2)需完成省级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通过2019年年度护士执业考试;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4、应聘人员需服从护理或助产岗位调配。 |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严格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报名资料。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持以下材料到医院人事科递交:
1、《乐山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1),请按照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并另付1寸免冠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3、2015年及以前毕业生按要求提供医院近两年购买养老保险清单及其他要求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016年及以后毕业生按要求提供四川省护士规范化培训结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被录取的本科应届毕业生,需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及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从2019年7月9日起至2019年7月19日,8: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学道街96号行政楼四楼人事科
电话:0833— 2131451
四、考务工作
本次录取采取笔试、操作和综合面试等综合考核。
(一)理论考试: 考试范围:护理学及相关学科“三基”部分。
参考书籍:《医学临床“三基”训练护士分册》、《新聘护理人员规范化培训试题集》、护理学基础(本科、专科教材)。
(二)操作考核:每人考两项,其中必考一项加随机抽考一项。
必考项目:成人徒手心肺复苏术(CPR)。
抽考项目:密闭式静脉输液技术、生命体征监测技术、青霉素过敏试验技术,随机抽考一项。
现场抽签确定抽考项目及考核顺序。
(三)面试
考务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乐山市妇幼保健院网站。
五、体检:考核合格者需到医院体检科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录取:通过综合考核并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待公示后无异议者,持相关材料到医院人事科审查后办理聘用手续。。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