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长期自主招聘医务管理人员的公告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是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是乐山市卫健委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妇、产、儿、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急诊急救、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市级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中心。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国招聘医务管理人员。
一、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
2、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有医务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分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名额
2—3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严格按照条件准备相关报名资料。
1、填写《乐山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请按照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并另付1寸免冠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3、提供医院近两年购买养老保险清单及其他要求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
长期接受应聘。
(三)报名地点
乐山市学道街96号行政楼四楼办公室主任处。
联系人:王斌。电话:1343872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