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常年自主招聘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的通知
因医院的整体搬迁及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常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乐山市妇女儿童医院、乐山市儿童专科医院),是乐山市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医疗保健机构,是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是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乐山分中心、是四川省新生儿遗传疾病筛查乐山分中心(承担着乐山、眉山、雅安三地市的新筛任务)、是乐山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分中心、是四川省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是四川省二级数字化医院、是全国PAC优质服务示范医院、是乐山市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机构、是乐山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是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联盟医院。
我院主要职能是为全市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预防保健、临床诊疗以及对全市基层妇幼卫生保健和临床人员的培训和工作督导,承担降低区域内“两个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任。
老院区位于乐山市市中区学道街96号;新院区位于清江新区瑞晗路与三苏路交界处,距离成乐高铁乐山站步行10分钟路程。门诊、住院将于今年底前搬迁。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且符合《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常年自主招聘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3、年龄在35岁及以下,符合本通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特别优秀人员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详见《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常年自主招聘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现场报名均可。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持以下材料到乐山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递交,地址:乐山市学道街96号。
(1)填写《乐山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简历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2、邮件报名:请应聘者将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投递到指定的邮箱里(邮件标题注明“常年招聘报名+专业+姓名”)。
(1)《乐山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简历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833-2131451
刘老师: 13981331996 王老师: 13438725560
邮 箱: 503525713@QQ.com
五、考务工作
我院自主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试岗等综合考核(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人员参加面试,不参加专业笔试和实践技能考核),考务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官网。
六、体检
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到医院人事科审查后办理聘用。
附件:
1.乐山市妇幼保健院常年自主招聘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2019年11月8日